据《缅甸商业日报》报导,缅甸矿业部官员称,缅甸政府于是以改动矿业法案,该法案草案已通过缅甸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审核。目前,在缅投资矿业的外国企业主要来自中国,但来自澳大利亚和欧洲的矿业公司数量也在减少。
缅甸已研发的矿区皆是通过招标方式展开分配,而新的区块的开采权将颁发已完成矿区勘探并递交铁矿申请人的公司。缅甸投资委员会和矿业部负责管理矿业区块审核开采权,环保部和矿业部负责管理对环境及社会影响的评估监督。 2012年施行的《缅甸外商投资法》仅有容许外资公司投资大型矿区以维护本国矿业公司。
在缅甸12个主要矿区展开投资的外资公司主要来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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